贵州省国土资源厅属贵州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。履行土地管理、矿产资源管理、地质环境保护和地质灾害防治、测绘管理等四大职责。2018年11月,组建贵州省自然资源厅。将省国土资源厅的职责,以及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组织编制主体功能区规划职责,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城乡规划管理职责,省水利厅的水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,省农业委员会的草原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,省林业厅的森林、湿地等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等整合,组建省自然资源厅,作为省政府组成部门。不再保留贵州省国土资源厅。
翰然词典致力于为您提供最全面的汉语词语服务。海量词库实时更新,支持模糊搜索与精准匹配。如有疑问或建议,欢迎联系我们,我们将持续优化您的查询体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