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中共泰安市委、泰安市人民政府批准的《肥城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》(泰办发[2010]11号)和中共肥城市委、肥城市人民政府《关于肥城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》(肥发[2010]15号),设立肥城市农业局,为市政府工作部门。
翰然词典致力于为您提供最全面的汉语词语服务。海量词库实时更新,支持模糊搜索与精准匹配。如有疑问或建议,欢迎联系我们,我们将持续优化您的查询体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