青岛市档案馆于1959年开始筹建,1961年7月正式成立。1963年青岛市档案馆与新成立的青岛市档案管理局迁入青岛市湖南路37号(后改为39号)合署办公。 “文革”期间,青岛市档案馆与青岛市档案局被撤销,1979年12月得以恢复。恢复后的青岛市档案馆仍与青岛市档案局合署办公,青岛市档案局列入政府序列,受市委、市政府双重领导,青岛市档案馆为市委、市政府直属的科学文化事业单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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